问题 | 不当得利怎么算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即在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损及他人物品并从中获益之行为。
侵占罪则是指以非合法占有为动机,擅自将原本由他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疏忽忘却或被埋没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价值累积达到一定程度后,仍然拒绝返还的犯罪行为。 这两种行为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主观目的上,不当得利通常仅出于对个人利益之追求,而侵占罪则明显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当得利的实施者通常不会刻意隐瞒其获取利益的过程,而侵占罪的罪犯则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其非法占有行为; 最后,在财物性质上,不当得利所涉及的财物来源相对较广,而侵占罪所涉及的财物则往往是特定的他人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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