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罪私下和解是否可以不用坐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猥亵罪乃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绝非仅仅私下和解即可轻易规避法律责任,从而逃脱牢狱之灾的。
此种恶劣行径无异于对他人人身权利以及性不可侵犯权利的严重侵犯。 即便犯罪嫌疑人能够与受害者达成私下和解,赢得了受害者的谅解,这或许可以在量刑过程中作为减轻其刑罚的考量因素,然而却无法直接导致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牢狱之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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