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错钱对方不还侵占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亦称非法侵占,它泛指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对其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葬物进行私自占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犯罪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误打款问题,如果想要认定对方涉嫌侵占罪,那么该行为往往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主体必须明确具有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涉案当事人所获财产必须属于他人的代管财产、遗失物或者埋葬物; 在此基础上,被侵占的财产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通常情况下,侵占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最后,在财产所有者提出返还请求后,行为人仍需坚持拒不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