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高速公路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问题,需要对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考量。
通常而言,如果行为人在高速公路上参与了剧烈竞逐以示炫耀或者挑衅的行为,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 如果行为人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正常范围后仍坚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运输乘客的相关业务过程中,大幅度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者过快行驶速度,以致对公众安全产生威胁的等情况下; 以及如果行为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私自操作运输危险化学品,导致对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潜在威胁的情况下,会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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