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违反法律规定,将受托替他人妥善保管的财务、遗忘物或者隐藏物非法占据为己有,并且达到特定数额(通常设定为较大)后,仍旧拒不归还给所有权人的行为。
以下则列举了几种常见的且通常足以构成侵占罪的情况: 1.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由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擅自据为己有,这种情况既包括接收他人贵重物品作为日常馈赠或者代为收纳保管他人现款财产等等,但是必须达到相当大的数额(比如至少达到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并且其拒不归还。 2.占有另外一种状态下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 这些物品大多是在公众场所或是其他并非私人领域内被遗失的,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而行为人在获得这类财物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并且其数额较大,但是拒绝向原物主进行归还。 3.当行为人发现他人隐匿的财物,即使该财物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需要通知物主,但行为人却私自占有,且该财物数额较大,只是拒绝将其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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