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适用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通情况下,信用卡并不能直接适用于侵占罪。
侵占罪作为刑法范畴内的一项罪名,其定义在于:犯罪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合法持有的、或他人托管的,包括物质以及非物质的物品进行非法侵占,且在该过程中,利用了其行为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并且其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在收到执法机构的追责时,拒绝主动归还所占有的资产。 然而,关于信用卡的问题,其涉及的犯罪形式主要以信用卡诈骗罪为主导。 例如来说,诸如使用假冒的信用卡消费,或者是使用伪造的个人身份证件来骗取信用卡,亦或是恶意使用已经失效的信用卡,盗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甚至恶意透支等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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