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敲诈勒索罪认定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房屋拆迁所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时,需要严格遵循以下三大主要原则进行鉴定和判定:
首先,判断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明显意图。 这包括当事人在明知自身行为会给他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情况下,仍然坚持实施此举,并且力求通过此类行为,达到无代价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其行为特征体现在利用威逼或要挟等手段向受害人施压,强迫他们拿出财产。 这些压迫方式可能涉及到对受害者以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身心自由、声誉等多方面利益进行侵犯,或是以揭露受害者个人隐私、损毁其财产等作为威胁。 最后,决定敲诈勒索罪成立与否的因素还包括敲诈所得财物的数量大小或者实施敲诈行为的次数多少。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敲诈勒索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分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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