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罪法律是怎样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犯罪行为,又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乃指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许可而擅自进行公开募集公众资金或以间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资金,从而干扰破坏金融市场稳定和谐环境的行为表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文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将对该单位施加罚金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如有前述两种行为,且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积极退还所吸收的公众资金,以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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