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电话骚扰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判定拨打电话进行骚扰的行为是否算作寻衅滋事罪,则需依据其具体状况予以明晰。
若此类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秩序产生了实质性的破坏,那么便存在着触犯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单纯的偶然性拨打电话进行骚扰或许尚不足以构成这一罪行,然而,假如这类行为发生频繁且持续时间较长,或者使用的手段极端恶劣,已经给他人的生活及工作带来了严重困扰,甚至扰乱了公共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那便很有可能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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