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认定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机关团体之工作者,基于职务行使之方便,私自将该组织财产据为己有,且货币价值已然达到特定数量者。
对于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通常需聚焦于如下数个关键因素:首要条件是行为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这其中涵盖但不仅限于诸如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总经理以及普通雇员等各个角色; 其次,行为人需要借助于其在机构中所拥有的职务权能及方便条件。 此种便利可以表现为对机构财务、物资进行管理、监督和处理的权力; 再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将组织财产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行为; 最后,被侵占的财产数额必须符合较大的要求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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