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着手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盗窃罪的着手系指行为人为实现其不法意图,开始实施具有对法益造成实际威胁之风险的举动。
通常情况下,当行为者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欲,开始着手实施有效地接触、靠近甚至控制财产等具象化操作手段时,即足以视为该罪行的正式启动。 例如来说,倘若行为者开始试图通过撬锁等方式擅自闯入他人居所,意图行窃; 又或者在购物场所里,将手伸向他人财物,虽未成功得手,但已构成了对他人财产安全的实质性威胁,那么以上所述皆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的初步实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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