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三个以上对象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有关“帮信”犯罪中涉及到的三名以上(含)对象的确认证据,通常涵盖且不仅限于以下几个关键层面。
首当其冲的便是相关电子数据,例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以及登录日志等等,它们能够有力地证明犯罪嫌疑人与多位不同对象之间确实存在着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交流及行动。 其次,证人证言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包括来自其他犯罪嫌疑人、受害者或对事件有所了解的第三方证人的陈述。 再次,银行流水、资金往来记录等财务方面的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示资金流向众多不同账户的具体路径。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坦诚地承认曾向三名以上对象提供过协助,那么他/她的供述和辩解同样可以被视为确认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