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安打人算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安人员的暴力行为,是否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依据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行为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
通常而言,若保安人员无理地对他人实施攻击行为,情节严重且表现恶劣者,则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所谓“情节严重”,包括导致受害者遭受轻伤程度以上伤害、持续性地持续实施多起攻击他人事件、以及荼毒他人心灵健康至出现精神错乱等严重后果之情形。 然而,倘若保安人员施暴是基于特殊的情境与动机,例如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对非法犯罪行为进行必要的制止并使用适当的武力措施,并且其行为未超出合理范围,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被视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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