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如何形成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聚众斗殴罪这一概念,其定义明确指出了犯罪构成的核心要素:报复他人、争夺领土或其他任何不道德、非法的意图,在这种动机驱使下,组织和煽动大量人群参与到相互之间的暴力冲突中,从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要构成聚众斗殴案件,通常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关键要素:首先,必须存在有组织的群体行为,也就是召集众多人员参与到斗殴活动之中。 此处所说的"众多人员",通常是指超过三人的规模。 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恶意,通常是出于不道德、非法的意图。 再次,客观上必须实际发生了相互间的暴力冲突。 最后,这种行为必须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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