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是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系指行为人狂妄挑衅,恣意殴击、侵害他者人身权益,任意损毁、侵犯公私财产权,甚至在公共场所以极端方式吵闹骚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之恶劣犯罪行为。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第一种为无端殴击他人并情节严重者;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多次无缘无故地殴打他者、持有器具进行恶意伤害等行为。 第二种为持续追赶、阻挡、谩骂、威胁他人,且情节恶劣之情状; 如因过激行为导致受侵害者精神错乱、甚至自杀身亡等严重后果。 第三种为强行夺取、索求或者故意损毁、侵占公共和私人之财产,且情节严重; 例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千元以上,或多次干扰受害者财产权利者。 最后一种则为在公众场所制造喧嚣嘈杂之气氛,从而导致公共秩序严重紊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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