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的定义则是指行为人为谋求非法获取他人合法财产的目的,通过各种手段对其所代替保全的、已经遗失或掩埋的他人财物予以隐匿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拒绝归还给合法权益人的犯罪行为。
在侵占罪中,进行非法占有行为的目标事务,不仅包括了他人委托给行为人保管的财物,同时也涵盖了他人遗失的物品和掩埋的财物等多种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代为保管”并不仅仅局限于基于双方明确约定的委托保管关系,还包括了基于实际管理事实而形成的保管关系。 在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涉案金额的大小是衡量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由于各个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认定标准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规定。 此外,侵占罪的核心要素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并且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坚持不予归还所占有的财物。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也就是说,受害者本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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