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侵占罪适合善意取得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并不适用善意取得之原则。
善意取得须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受让人必须在取得标的物时处于善意状态;
其次,受让人需以合理对价进行转让;
最后,转移的实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予以登记;
无需进行登记的,应当完成交付程序。
但是在侵占罪的情况下,财物的持有本身就属于非法的行为,显然与善意取得中所强调的"合法占有"的前置条件相违背。
侵占罪是指将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
鉴于财物来源的非法性质,即便之后发生了转让等行为,也无法因受让人的善意而赋予其对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旨在维护合法的财产流转秩序,因此对于通过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7: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