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马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即是指那些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组织和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活动,或是以从事此类行为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国,构成此项罪行的要素主要包括: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着以营利为目的的明确意图; 而在客观方面,他们则须实际开展开设赌场的相关行动,例如提供赌博场地、设计赌博规则、组织赌博活动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任何触犯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都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开设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的数量以及违法所得等多重因素,都会被纳入全面考虑范围之内,以便准确地评估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及量刑幅度。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属于从犯地位、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也将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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