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人被起诉会变成老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执行人均无法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责任予以兑现,同时又符合本规范所列举的任一情形,那么当地法院便有权将其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示惩戒。
这就意味着,倘若有人经由他人提起诉讼主张欠款却未能清偿债务,同时又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这些人实际上具备偿还能力而故意拖延或规避履行还款义务,抑或是采取其他有关妨碍或抗拒执行的不当行为,那么法院也便有可能援引上述权利,将其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施加以信用惩罚措施,使其沦为社会公众口中的"老赖"。 然而,由于每个案件情况复杂多变,我们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中包括证据的搜集以及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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