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堵车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恶意堵车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客观而论,若恶意堵车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对公众生活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那么这种行为确实存在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 寻衅滋事罪主要针对那些肆无忌惮地挑起冲突,随意殴打、威胁他人或者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大放厥词、大声喧哗,酿成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换言之,倘若恶意堵车致使道路交通完全陷入混乱,对众多市民的日常出行以及工作生活带来困扰,进一步破坏了本已受损的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则此类行为便符合寻衅滋事罪之“破坏社会秩序”的显著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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