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法院先退赃后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相关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庭审判并非一律要求罪犯在判决之前先行退还赃物。
尊重并理解退赃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嫌疑犯积极认错、给予社会适当减少危害的一种表现形式,对量刑结果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法庭的最终判决将依据全案的证据材料以及各类情节进行全面的评估与权衡。 通常来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庭会审慎地考虑被告方是否有意愿并且采取实际行动来退还赃款。 若被告方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那么在量刑阶段可能会得到相应的从轻处理。 然而,即便被告方未能在判决之前完成全部退赃工作,法庭仍需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判决之后,对于应当退还的赃款部分,法庭将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并依法进行追缴。 总的来说,退赃情况无疑是法庭在做出判决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它并不构成决定判决优先级的唯一或绝对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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