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意殴打未成年是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端暴力侵害未成年人者或是侵及到寻衅滋事罪这一层面,然而实际定罪需依据其具体事实发生状况而定。
寻衅滋事罪,乃藉由无端挑衅及任意施暴、骚扰他人,或者肆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合哄吵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行为。 若肆意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且恶劣至极,则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判定是否构成犯罪,还需全面考量暴力行为的手段、结果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导致未成年人遭受轻伤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那么还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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