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法院什么情况给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即基于非法所有的意图,擅自将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掩埋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侵占罪进行立案处理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必须有受害人的控诉; 最后,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侵占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级。 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通常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作为起算点,各省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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