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埋藏物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鉴定侵占罪中的埋藏物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深入探讨:
首先,毋庸置疑地说,埋藏物必然是所有人类似于不明了的财务。 换言之,这个财物是让人无法确定它的具体和明确的权利归属关系的。 其次,此类财物必须是埋没或者隐藏在地下或者其他非日常可见之处。 这里强调这类埋藏或隐藏的状态,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客观实在属性。 再者,埋藏物不能源自或者基于行为人自身的意愿而被埋藏或者隐藏起来。 如果是行为人自己有意识地将财物埋藏后又自行取出,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为侵占埋藏物。 除此之外,对于埋藏物的价值,虽然通常并无明确的金额限制,但是一般来说,只有当其价值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时,才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项财物是否属于侵占罪中的埋藏物,需要综合考虑到财物的来源、状态、发现过程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等多重因素,以便能够更为精确地判定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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