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看获利还是涉案金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确立和量刑过程中,既需要对相关犯罪分子获取的利润状况进行综合审慎的考量,同时亦需严谨地评估案件涉及的总金额。
在此过程中所运用到的侵犯法益严重性程度以及犯罪所得数额等要素,皆是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用于判断相关犯罪行为之严酷性的关键尺度。 总体而言,当案件涉及的犯罪总额较大抑或是犯罪分子从违法犯罪行为中所获得的实际利益较丰厚时,往往会被视为该犯罪行为的情节表现更为恶劣,从而承担更重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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