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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废品站收购6000远赃物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废旧物品回收站在明明知晓其所收购的系犯罪人所获取的违法财产之后,依然为其提供交易渠道与场所,将涉及到掩饰、隐蔽非法财产以及违法收入罪的刑事责任。
针对此类犯罪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将依据详细且真实的案件状况有所判定,而这些要素则包括了犯罪获得的实际价值、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与主观恶性种种。
若该废旧物品回收站所收购的价值仅为六千元人民币的违法财产,并且也无实质性资料能明确证实被告人存在显著的主观恶性,那么被告人有可能面临三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判决支付罚款或者单处罚款。
然而,若整个案件的涉案数额巨大或被告人有着明显的主观恶意,那就可能面临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甚至七年之间,同样伴随着罚款的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案件的最终判决,仍将由法院依托案件的整体事实依据以及相关证据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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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