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税就叫洗钱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不缴纳税务并不必然构成洗钱罪。
洗钱罪的具体定义为,明确知道是来自于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益后,为了掩盖或隐藏这些资产的实际来源及本质特征,而实施的一系列故意行为。 然而,仅仅是未能按时缴纳税款的行为,往往会涉及到逃税罪等与税收相关的犯罪行为。 逃税罪则是指纳税人通过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完全不进行申报,以逃避缴纳应缴税款的数额达到较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或者是扣缴义务人通过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纳或者少缴纳已经扣留、收取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单纯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并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素,不能被视为洗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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