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对方不谅解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判定并不仅仅局限于受害者是否给予谅解。
倘若被告人的行为与法条所列情况相符且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则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该类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刑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若被告人能获得受害者的谅解,这将有可能作为一项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过程中加以考量。 然而,这并非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法官还需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犯罪动机、手段、危害结果及被告人的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做出最终的裁决。 因此,即便受害者未能谅解,只要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法院仍可依法对其判处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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