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人打架该怎么判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四十三条款之规定,倘若现场发现在场人员系三名打斗者,需先行鉴定其是否属于“结伙殴打”之情境。
若经查证确属三名当事人共同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则有可能被判定为“结伙殴打”,进而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及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若此三人所实施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地步,亦即未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则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然而,若是这三位行凶者的行为已构成了聚众斗殴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该罪的首恶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需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的司法裁判中,审判机构将会综合考量案件的实际情况,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行为手段、所产生的危害结果等等诸多因素,从而决定各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及其相应的刑罚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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