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砸车盗窃损失四五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法律条款,对于个体实施在于故意破坏车辆且窃取车内物品,从而引发损失达到四至五千元人民币这样一种情况,此项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损毁财物罪与盗窃罪两种罪名。
首先,就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而言,依据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若损毁财物的价值较大(通常情况下,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便可视为数额较大),那么该行为人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罚。 鉴于本案中损失金额约为四千五百元人民币,已经接近数额较大的门槛,因此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此前提到的刑事犯罪,有被处以相应刑期的可能性。 其次,对于盗窃行为,按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法诉原则,盗窃他人财产财物,其数额在较大范围的,将会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作为惩戒。 尽管本案中涉及的盗窃金额较为有限,但是考虑到砸车这一情节可能会加重犯罪的恶劣程度,也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因此,综合来看,倘若某人恶意砸毁车辆并盗窃车内物品,最终造成四千五百元人民币左右的经济损失,那么他极有可能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及盗窃罪而遭受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