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肇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及到危险驾驶罪名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主要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必须附加罚金等附加刑罚。
而该法条中所列举的具体犯罪情形则主要包含了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即为在道路上以竞技的方式驾驶机动车辆,且情节显著恶劣者; 第二种是指在饮用含有酒精饮料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第三种则是指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最后一种则是指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以上所述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他们也将按照相同的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的犯罪法规,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那一项法规来确定罪行和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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