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财物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财物范畴,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各类财物。这些财物的形态可以是货币、实物、有价证券等各种形式的财产。关于具体数额的判定,通常需要依据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财务账目、合同文件、收款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以准确计算出非法占有的财物价值。若数额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甚至"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则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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