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强制猥亵罪移交检察院后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要求,当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审核调查后,对嫌犯从事严重违法行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并向公民权力控诉的最高法院提出公开指控。
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将所有涉及案件的相关档案材料以及关键证据全数移交给法庭。
若犯罪嫌疑人均认可自身所犯罪行并接受处罚,那么检察院还需就嫌犯可能受到的主刑、附加刑、缓期执行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同时连同案件文件和认罪认罚此项决定的书面声明等材料一并移送至法庭。
对于怀疑涉嫌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强制猥亵罪案件,一经该案件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便会依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详尽的审查,确认涉案真实情况与证据收集的完备程度,是否完全满足起诉所需的严格条件。
如果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起诉的法定标准,则须根据以上规范性程序提出公诉请求,并附带提出量刑建议。
倘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惩罚,那么检察院还需要向法庭提交包含认罪认罚书面声明在内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21: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