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构成要件是轻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记载,抢夺罪得以构成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一、实施了抢夺公私财产的行为;
二、抢夺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次数较多; 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然而,轻伤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的是人体受到的各种伤害状况中的一类。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轻伤可能会导致涉嫌其他类型的犯罪,譬如蓄意伤害罪等,但单就这点来说,它并没有单独构成抢夺罪的法定条件。 对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措施,司法机关往往会依据抢夺行为造成的损失总额及严重程度进行裁决,仅凭受害人是否遭受轻伤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决定抢夺罪的性质,但有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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