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盗窃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阐明了盗窃公共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涉及到数额较大时,或屡次进行盗窃,进入住户内行窃,或带有利器进行盗窃,或使用扒窃方式进行作案等情况,这些行为均构成了盗窃罪。
至于对这两项盗窃罪的最终定论,须根据每起案件的详细情况来予以判断。 若其中任何一项盗窃行为都符合“数额较大”亦或是“多次盗窃”这样的条件,那么便可依据法律对此类行为设定的惩罚条款进行惩处; 而若是这两种盗窃行为所涉金额之和已经超过了“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判定标准,甚至在情节上更为恶劣的话,那么就可能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然而,最终的判罚仍需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犯罪所产生的影响大小,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考量。 倘若这两项盗窃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那么还需要参照共同犯罪的相关法规来明确每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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