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不立案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述,侵占罪是由被害人告知后才能进行处理的刑事案件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害人未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通常并不会主动介入并展开调查。 值得重视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当被害人因遭受侵占而采取报案、控诉、揭发或自首等方式寻求帮助时,相关司法部门应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谨慎地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如若认为事实不足以构成违法行为或者违法事实的严重性较低,以至于不需进行刑事处罚,则可以依法决定不予立案,且必须将这一决定通知到控告人。 倘若控告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申请复议。 因此,如果侵占罪未能得到立案处理,其可能导致的结果便是被害人无法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侵占者的法律责任,除非被害人主动提出申诉。 然而,被害人仍然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侵占者的民事责任,例如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请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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