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考虑物品折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严谨表述,对于盗窃罪的犯罪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裁量,其关键要素在于被盗抢财物的实际价值,亦即盗窃数额的多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未对计算盗窃数额时,是否应当顾及到被盗物品的折旧状况进行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是否应当考虑物品折旧因素的问题,通常需由审判机关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加以判断与权衡。 若被盗物品存在显著的折旧现象,那么在计算盗窃数额时,确实有可能将其纳入考量范围之内,但这并不属于法律所强制要求的事项。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究竟应否考虑物品折旧因素,还需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做出合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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