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财物多少够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并非仅限于财产损失的金额大小,而更应关注的是行为对于社会秩序的实际破坏程度。
若有人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毁坏、侵占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情节严重者,即便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相对较小,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寻衅滋事罪”。 因此,财产损失的数额大小并非唯一的评判准则,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施方式以及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情节严重条件,即便是财产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仍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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