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的涉案金额是允许进行累积计算的。
此项法律条款特意强调了,对于那些盗取国库或私人财产,且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较大,或者是在同一地点进行多次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违法行为者,将被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由此可见,倘若有人持续地从事这些非法活动,尽管每次涉案金额或许未至“数额较大”的标准,然而当所有的金额相加之后,很有可能会超过“数额较大”的界限,进而构成盗窃罪。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的涉案金额确实是可以进行累积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