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未遂构成抢夺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要想构成抢夺罪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其一,持有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起点;
其二,存在多次抢夺的行为。 然而,即使抢夺过程中并未能成功获取财物,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逃脱刑事责任。 相反,根据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因为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如愿以偿,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尽管抢夺未遂并未达成预期目的,但这并不影响其构成犯罪未遂的事实,并且可以参照既遂犯的标准来进行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抢夺未遂仍然属于抢夺罪的范畴,只不过在量刑环节会充分考虑到未遂的情节,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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