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废债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逃废债的行为是否应构成刑事拘留这一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若在债务人具备清偿债务之能力的前提下,蓄意采取规避措施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情节恶劣者,便极大程度地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若债务人的行为满足了该罪名的所有构成要素,例如在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时,明明具有执行能力却故意不予执行,而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 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金刑罚。 若是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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