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具备权力对疑似触犯刑法法规的个人实施临时性拘禁措施。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正在筹备或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的; 在其居住地或活动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的;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所信息,身份尚未明确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因此,若某位人士涉嫌犯罪,且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构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