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判定,主要取决于被告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及对社会公共秩序所带来的损害程度。
若被告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致其伤势严重或情节恶劣; 或者以追逐、拦截、侮辱、恐吓等方式对待他人,情节同样的严重; 又或者强行霸占或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产,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带来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甚至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失控,那么,若被告人未曾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 然而,倘若被告人有组织地纠集他人多次进行上述违法活动,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刑罚。 在量刑裁定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法、犯罪结果、前科记录、悔过态度、赔偿情况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具体的量刑标准必须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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