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偷东西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或个人场所盗取范围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室行窃、携帯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均可被认定为盗窃罪。
针对超市偷拿货物这一行为是否会触犯盗窃罪的问题,须依具体事实状况来加以衡量。 如果在超市中盗窃的实物价值属于较大范畴,或者盗窃者采取了连续性盗窃、户内行窃、携带致命武器行窃以及扒窃等手段,按照以上条款来看,超市偷拿物品的这种行为确实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然而,要判定这种行为能否被定义为犯罪,仍需考虑到诸多其他因素,例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实施犯罪时所用手段、犯罪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等。 倘若在超市中所盗窃物品的总价值不高,或者行为人并没有引用上述激烈手段,那么不排除这可能不够成犯罪甚至只属于轻微违法行为。 因此,要确定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将具体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 若超市偷拿物品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所述的情况,那么便可以认定其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反之,则可能无法构成盗窃罪,或者仅构成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