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非法拘禁罪的案底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若行为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判处刑罚,可给予免于刑事惩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属于妨害他人人身权益之犯罪活动,若个体案件情境恰好吻合"犯罪情节轻微"的设定,同时未见任何加剧刑罚之情节,那么,便可以尝试采用上述条款作为定罪量刑依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基于案情的实际情况及各当事人的行为表现,权衡判断是适用免于刑事惩罚还是进行刑事制裁。 若最终决定采取免于刑事惩罚,则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进行训诫或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措施,亦或是交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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