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会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并不必然导致其被拘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若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但若是金额庞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可能承担起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故意毁坏财物罪即是行为人为报复或者泄愤等原因,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方式。 此种犯罪类型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一根本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法律援助指导性文件的决定》中的相关条款,行为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已陷入下列任一情形者,应依法予以立案追诉: (1)涉案金额造成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财产损失; (2)实施了至少三次以上的毁坏财物行为; (3)纠集三名及以上的同伙,公开毁坏他人财物; (4)其他条件严重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已经由相关司法解释作明确规定。 当被害人的财物遭受行为人恶意损毁时,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部门在经认定有必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后,将迅速开通立案进行深入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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