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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物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的侵占罪领域,关于“代为保管之物”的认定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这些财产必须属于他人所有;
其次,这类财物必须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掌控和管理之下;
再次,行为人对这类财物的获取方式必须为非法占有性质;
最后,行为人必须在明知或应知其行为违法性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所占有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当行为人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时,便可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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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