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期限能否抵扣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之规定如下:
对于被判处于管制期间的罪犯,按照规定,监视居住一日可以相当于一日的刑期进行折抵; 而对于那些被判决处在拘役或是有期徒刑期间的罪犯而言,监视居住两日则可相当于一日的刑期进行折抵。 所谓"监视居住",主要是指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机构依据法律条款,命令那些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无法离开指定的区域,同时对他们的行动予以严密的监视与限制的强制性手段。 此种措施旨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以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个体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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