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特点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几个显著特点的详细说明:
1.客体特性: 该罪名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同时,也包括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2.客观特性: 就本罪而言,其显著的客观方面体现在在签订、履行合同的全流程之中,犯罪分子通过编造虚假事实,亦或是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财物数值需达到一定标准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3.主体特性: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对个人来讲,犯此罪必须具备一般主体的身份要求; 而对单位则而言,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潜在主体。 4.主观特性: 该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犯罪人直接蓄意的心态,而且在取得对方财物时,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