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诋毁商业信誉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诽谤商业信誉的行为,我国的刑法裁定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该行为被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其重要特征表现为对他人产生严重的损害后果或存在更为恶劣的情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以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的方式破坏他人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致使对方遭受重大损失或是产生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将被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面临罚款的刑罚。 同时,依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署以及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第七十四条第一款,针对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对他人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进行损害的违法行为,如若导致他人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者,或虽未达到这个金额,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也将被视为符合立案追究标准: (一)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然对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损害; (二)致使公司、企业等单位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甚至走向破产之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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